4.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经申报、审核并公示后,享受优惠加分的分值接计入在其高考总分。 五、严肃纪律 在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政策申报工作中,凡提供虚个人信或申请材料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印的《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长三角沪苏浙皖,中考均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大部分加5分,少部分市如苏州市加10分。 不过,高考加分政策不同于中考,上海市从2020年开始,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在城市的散居少数民族一般情况下都是加5分。除此之外,在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当中还有一些特例。例如聚集在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自治区的汉族考生也可以加5分,这也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而高考分数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从考卷上拿到的,而一些“特殊人群”除了从考卷上取分之外,还可以通过国家的政策中拿到,国家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山区、牧民及烈士女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长居汉考生执行现有地方加分政策和条件;2023-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非“两州五县”地区的民族2020新疆高考加分政策 53.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如下:1、烈士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山岖、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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